《深圳“大鼻子”被办证牵着走》报道感言
2017年 01月 05日 15:53    深圳新闻网
 

深圳晚报记者李晶川 王飞翔

深圳大量校车无证上路?真不可以思议!如果属实,这将是一个绝好的独立调查选题。而后来的调查显示,在深圳,校车办证难、审批难以及一刀切的淘汰方式等一系列问题日益严重。

 2015年10月份,有一个龙岗的幼儿园园长跟我们说,他手头有两台新的校车,但是都办不下来证件。个中原因,由于时间紧迫,他并没有多说。

   又过了几天,偶然又联系了一次,这次问出来了,是因为校车审批程序太奇葩:程序繁多不说,有的仅仅是因为在上传的照片中出现了“校车”二字。这位园长对此大吐口水。而言谈中似乎不仅仅是一家幼儿园的问题。随后,他说还有一家校车租赁公司遇到的问题更多,并给了这家公司负责人的电话。

走访之后,校车问题令人吃惊。首先,根据相关规定:申请校车许可的主体可以是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方,但实际申请中都必须有学校的盖章。“现实中,租车公司根本无法拿到公立学校盖章的许可申请表。学校方面已经明确表态,公立学校是不能参与校车营运的。”

这个问题直接导致校车实际运营与相关规定背离。

其次,淘汰方式一刀切;2012年3月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了只有“大鼻子”是符合国家标准的。

校车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从相关政策来看,政府的出发点是为了规范校车安全标准,进一步确保校车安全。但实际上,这种一刀切的淘汰方式确实让一些车况良好、运营顺畅,甚至是刚买的校车面临“下岗”的尴尬。

“大鼻子”就一定安全吗?记者先后走访了宇通客车公司深圳经销分公司郑经理以及连续几年考察国际校车市场的一位企业负责人,而得到的答案是:并不如此。在美国“平头校车”也是安全合法的。

最后,复杂而漫长的审批流程;2013年12月,市教育局被明确为校车使用许可实施工作的牵头单位,市交警局全权负责《校车许可证》审批工作的历史终结。申请《校车许可证》需经市教育局、市交警局、市交通运输委、区教育局等4个部门联合审批。但凡有一个部门通不过,就要重新走流程。

龙岗一位办理过校车申请的幼儿园园长告诉我们,“别说错个标点符号,还有一次没有通过的原因竟然是提供的校车照片中出现了‘校车’字样。”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局面?毫无疑问,我们对校车的监管越来越严格,越来越强调程序。但忽视实际情况而过分强调程序和流程,就导致了校车办不下来证,但大量的用的需求每天都有。这样的结果只能是“无证上路”。

从2015年10月20日启动调查到10月29日正式见报,我们先后向两家愿意接受采访的幼儿园园长、两位行业人士、芳芳校车租赁公司负责人以及深圳市教育局等消息源多方求证和核实,了解校车的困境在哪里。最后,在结合这些困境的基础上 ,我们也尝试为这些问题如何解决寻找答案。

报道刊发不久,我们收到了芳芳校车租赁公司负责人的电话,他兴奋地说,市教育局以及市交警部门等多个部门将对深圳存在的校车问题特邀相关专家和行业人士举办研讨会,而他也是受邀的一员。我们很欣喜。

再后来,有得知,他挤压许久的无证校车已经顺利经过审批,流程很快。这时候,我们心里感觉顿时很明亮。成熟的政策从来不是天然形成的,而是要在不断的调整中,在与现实情况的一次次磨合中逐步完善。只要我们不放弃不断探索的努力,只要我们愿意相信这一天是可以到来的。

再此,也为相关市政部门直面问题积极解决的态度和工作叫个好 ,没有他们的辛苦和付出,我们的校车问题可能到现在还停留在办证难,审批难的环节。

这次报道之后,我们也在思考,政府部门面对媒体的采访,什么样的态度是最合适的。因为尽管提前五六天就跟市教育局发去了采访函,中间也先后催促过很多次,但是截止到发稿都没有收到相关答复。其实,这就让相关部门在舆论中首先陷入了被动的地位,无论后面的工作多及时。

 
(来源:深圳市新闻人才基金会) 编辑:郑裕豪
 
基金会动态
· 首届深圳新闻英才奖颁奖典礼举行 深网总编辑蓝岸获奖
· 深圳新闻界举行表彰座谈会 优秀新闻从业人员和新闻作品受表彰
· 43单位成博士后创新基地
· 首届深圳新闻英才奖获奖人选“零投诉” 十位获奖者全部有效当选
· 首届深圳新闻英才奖颁奖典礼隆重举行 激扬业界爱岗爱业正能量
· 激扬深圳新闻界爱岗争先的正能量 首届深圳新闻英才奖开评
· 深圳2016年度优秀新闻从业人员和优秀新闻作品的公示
· 培养优秀基层新闻宣传队伍 深圳新闻讲师团盐田开讲
· 深圳29名优秀新闻从业人员受基金会表彰
· 2015年优秀新闻从业人员和优秀新闻公示
· 深圳市新闻人才基金会欢迎合作
· 基金会举行座谈会重奖优秀新闻工作者
[更多]
 
基金会简介

    深圳市新闻人才基金会成立于1994年2月,是为培养深圳新闻人才、奖励优秀新闻工作者和优秀新闻作品、开展新闻学术研究和交流、扶持新闻作品的出版、促进新闻事业的繁荣发展而设立的。本基金会是公募基金,基金来源于本市有关部门和各新闻单位,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委宣传部,已在广东省民政厅注册登记为基金会法人。
    本基金会接受海内外各界对深圳新闻人才培养、新闻事业发展的资助和捐赠,热忱欢迎前来联系与洽谈。

...[详细]
友情链接: 深圳新闻网 深圳特区报 深圳商报 深圳晚报 晶报 香港商报 Shenzhen Daily 深圳手机报 宝安日报 深圳都市报